法制網北京6月19日訊 記者王斌 見習記者王開廣 記者今天從北京市環保局獲悉,目前,北京市以污染物排放標準為主體的地方環保標準體系基本形成。其中有51項地方環保標準,污染物排放限值居全國各省市前列;在大氣污染防治和水污染控制方面,污染物排放限值全國最嚴,部分標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。
  據介紹, 51項標準中,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33項,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2項,環境管理技術規範類標準16項。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中涉及固定源排放的共12項,涉及移動源及相關領域的標準共21項。環境管理技術規範類標準則涵蓋大氣、水、噪聲與振動、土壤、固體廢物、輻射等多個環境要素。
  據悉,針對大氣污染移動源污染控制,北京市於1998年在全國率先制訂發佈了相當於歐1與歐2標準的《輕型汽車排放污染物排放標準》,目前北京市現行的機動車標準基本上與歐洲接軌。用車的排放控制的標準規定和管理,已處於國際先進水平。針對大氣污染固定源的污染物排放,限值至今仍是國內最嚴格的。針對重污染行業污染控制,北京市制訂發佈的《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,其NOx排放限值不僅嚴於國家標準,也是當今國際最嚴格的標準之一。在水污染控制方面,北京首次提出污染物排放限值與地表水環境質量指標接軌的概念,要求排入地表的主要污染物限值指標達到地表水IV類功能區水質標準,是目前國際上最為嚴格的水污染排放控制標準之一。
  北京市在全國率先制訂發佈實施的《煉油與石油化學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、《固定式內燃機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等標準不僅填補國家標準的空白,對生產方式、能源利用優化調整等也起到積極作用。在機動車排放控制領域,北京市制訂的標準多數被國家借鑒或採用,轉化為國家標準,是國內外公認的中國機動車排放控制領域的風向標。  (原標題:北京地方環保標準體系基本形成 污染物排放限值全國最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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